[樂游網導讀]最近關于《最萌英雄》抄襲LOL一案得到宣判,最終騰訊勝訴并獲得百萬賠償費,版權對于維護個人自身利益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,下面關于糾紛的內容有興趣的可以了解一下。
最近關于《最萌英雄》抄襲LOL一案得到宣判,最終騰訊勝訴并獲得百萬賠償費,版權對于維護個人自身利益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,下面關于糾紛的內容有興趣的可以了解一下。
去年5月,騰訊將光宇在線的《最萌英雄》告上法庭,索賠300萬元,理由是該游戲抄襲《英雄聯盟》。今天,海淀法院通報該案件已審結,騰訊獲賠100萬元。
騰訊訴稱,其經合法授權取得《英雄聯盟》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獨家運營代理權,并于2011年9月2日正式上線。在中國取得了較高的市場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場信譽。
而光宇公司是《最萌英雄》網頁游戲的開發者和經營者,該游戲于2014年1月23日內測,于 2014年5月16日進行公測,后在光宇公司官網上運營,向用戶提供該游戲下載等服務。
騰訊發現,《最萌英雄》未經其許可使用與《英雄聯盟》游戲啟動界面標識近似的標識,并且其部分角色的形象、名稱與《英雄聯盟》中角色形象、名稱存在極高的相似度。
另外,光宇公司在其經營的光宇游戲網站中宣傳推廣《最萌英雄》游戲時多次強調其游戲為《英雄聯盟》游戲的Q版,使人誤認為《最萌英雄》游戲與《英雄聯盟》游戲存在某種關聯,屬于虛假宣傳。
被告光宇公司辯稱,《最萌英雄》游戲已于2016年6月在各平臺下架完畢,《最萌英雄》游戲啟動界面標識、角色形象及名稱都是光宇公司自行設計的,角色名稱中存在與《英雄聯盟》中角色名稱讀音雷同的現象屬于巧合。
光宇游戲網站在對《最萌英雄》游戲宣傳時借用《英雄聯盟》游戲名稱屬于行業慣例,該網站中為《最萌英雄》游戲做宣傳的視頻為他人制作,與其無關。且《最萌英雄》屬于手機卡牌游戲,《英雄聯盟》屬于客戶端游戲,二者游戲類型不同、客戶群體不同,不存在競爭關系。
法院經審理后認為,《英雄聯盟》游戲上線運行時間早于《最萌英雄》游戲。《最萌英雄》使用與《英雄聯盟》游戲啟動界面標識近似的標識,在44個角色中使用與《英雄聯盟》游戲中21個近似的角色形象及6個近似的角色名稱,顯然來源于對《英雄聯盟》游戲標識、角色形象及名稱的抄襲。
并在宣傳中刻意與《英雄聯盟》游戲關聯、比較,主觀惡意非常明顯,屬于典型的手機游戲“搭便車”抄襲他人熱門網絡游戲的情形。
最后法院判決光宇公司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,并同時考慮光宇公司推出《最萌英雄》游戲給騰訊公司造成的影響、角色抄襲的比例、游戲宣傳中的主觀惡意等情況,酌情判決光宇公司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合理費用29760元。